经大庆市有关部门批准,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农场四分场一零八队平房区整体拆迁,需拆迁环城路南、301国道西范围内部分房屋、附属物。经我局审查,批准该拆迁项目实施。拆迁许可证:庆房拆许字(2006)第2号。拆迁人: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拆迁范围:建设路北侧、科技路南侧、环城路东侧、301国道西侧。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大庆高新区农场四分场108队平房区整体拆迁补偿方案。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庆高新管发[2006]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6—0141;大庆市国土资源局文件:庆国土资函[2006]31号。拆迁承办单位:大庆市安合迅拆迁有限公司。拆迁评估单位:大庆市中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储银行:大庆市建设银行东风分理处。 拆迁期限:2006年4月12日—2006年5月4日。 望被拆迁人遵守国家、省、市拆迁法律法规,按期拆迁。 咨询电话:0459-6293583 大庆市房产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农场四分场108队平房区拆迁估价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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