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分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分标准。
1、所获荣誉。主要荣誉以政府和教育行政业务部门认定的为主。 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地市级6分;县(区、企)级4分。
2、骨干教师。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地市级6分;县(区、企)级4分。
3、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国家级8分;省部级6分;地市级4分;县(区、企)级2分。
4、赛课和业务竞赛。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地市级2分;县(区、企)级1分。
5、论文发表。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的正式报刊和杂志发表的论文。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地市级1分。
6、论著出版。独立论(编)著出版的每部5分;为副主编出版刊物每部3分;为编委出版刊物每部2分。
7、课题获奖。国家级6分;省部级4分;地市级2分;县(区、企)级1分。
8、教职工教龄加分。根据查档情况确定任教时间,教龄加分为每一年家0.3分。
9、中层干部、学年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岗位教师加2分。
今年推荐人选如果评审没有通过,次年将不列入被推荐的范围。
大庆市祥阁学校
200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