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庆市审计局坚持把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根本性、全局性的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大了源头治腐工作力度,在实践中建立起了以“一建制、二承诺、三反馈、四参与”为主要内容的廉政监督模式,有效地实现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目标。
“一建制”,就是制定了《大庆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了局五名党组成员的责任分工和要求,要求党组成员“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形成了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党风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格局。此外,市局领导还分工包县、区局,定期对基层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和监督。
“二承诺”,就是要求每个审计组、每名审计干部在每个审计项目实施之前,都要做出两项承诺:对被审计单位,要做出依法审计、杜绝舞弊的书面承诺;对审计机关,要做出廉洁从审、不以审谋私的书面承诺。局纪检组负责对“两项承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诺现象及时调查处理。
“三反馈”,就是由审计组设立的廉政监察员,对审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填写《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报告表》,向局纪检组反馈;审计结束后,由被审计单位填写廉政信息反馈卡,对审计组实施审计过程中的廉政情况作出书面评价,邮寄审计机关;向审计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书,及时搜集监督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四参与”,就是纪检组参与讨论审计立项;参与讨论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意见;参与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参与对部分审计结果实行公开的监督。同时,改变了以往到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的办法,实行了“请上来交换意见”制度,增强了审计处理处罚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徇私舞弊、人情审计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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