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心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二、坚持文明办公。工作期间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办公室要环境整洁,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整齐化,摆放桌牌;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保持良好的日常办公秩序。
三、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一般情况下,请假不超过一天的需经本科室或办事处负责人批准;请假二天以内的(含二天)需经主管主任批准;超过三天的需经主任批准。
四、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无故串岗、离岗,非工作或接待需要不准在工作和午休时间饮酒,不准酒后临柜、办公,不得在办公时间玩游戏、打麻将。
五、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推诿扯皮;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和学习,不得迟到或早退,无故不参加的以旷工处理。
六、要时刻注意安全,不得在柜台内和其它禁烟场所吸烟或乱扔烟头;不得在办公楼内使用电热设备;下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关闭用电设备。
七、仪表、环境不符合要求,责令立即整改,经复查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因服务态度不好而被举报的,经核实后,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八、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一次计5分,旷工一次计10分,累计满20分扣发当事人一个月奖金;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九、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三次扣发当事人一个月奖金;有赌博行为者加倍处罚。
十、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和催办督办事项的,一次通报,二次扣发科室办负责人一个月奖金。
十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和学习的,每次计5分,累计满20分扣发当事人一个月奖金。
十二、维持办公楼环境卫生和正常办公秩序,下班时要检查所管辖区域的安全,做到人走灯熄,无安全隐患。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全中心通报,后果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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