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所需信息提供方式: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书面 电子邮件 邮寄 快递 传真 其它方式 注:邮寄、快递、传真方式收取成本费。
使用指南: 1、本文本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 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信息申请公开的答复期限为15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3、公民个人申请免除收费的,请提供相应证明。 4、以邮寄、快递的方式获取政府信息收取成本费。 5、此表可复制。
大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